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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赋能乡村振兴——溧水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溧水)
供稿:本站|发布时间:2023/03/15
2018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把振兴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路径之一。只有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让农村集体所有制发挥其关键作用,发展好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才能实现。 一、溧水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近年来,溧水区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强化政策扶持,围绕强村富民促发展的目标,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主导,促进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基层干部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一方面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集体经营新模式,另一方面,强化党建引领,指导村级党组织挖掘自身潜力,因村施策,多元化、特色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21年全区88个涉农村(社)集体经济总收入40735.79万元,经营性收入(含其他收入)达24630.15万元,村均279.89万元,较上年增长12.82%,收入形式主要有入股企业型收入、三产融合发展型收入、生产服务型收入、创新服务型收入、综合社经营型收入等五类。纯经营性收入(不含其他收入)11873.55万元,村均134.93万元,增长14.32%。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32.3元,同比增长10.2%,增量2954.3元。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的健康加快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按下了快捷键,溧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第一等次,并成为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晶桥镇芝山村,通过成立综合社,发展特色农产品、农旅融合等产业,去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046万元,全村人均3.2万元,以前的偏远落后村,摇身一变,成为江苏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领共同富裕示范村十佳案例。芝山村是溧水城乡融合发展、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活力的一个缩影。二、溧水区发展村集体经济主要措施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造村级经济发展“引擎”俗话说的好,火车跑的快,全靠火车头带,一个村工作开展的好坏、关键在班子的好坏,而村班子的好坏关键在村党总支书记这个“一把手”,溧水区始终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及其带头人建设,不断加大基层党组织年轻干部、专业干部的选配力度,创新和丰富“三农”干部培训教育的载体和路径,着力打造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一是打造基层党组织阵地。紧扣“五聚焦五落实”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先锋组织、先锋阵地、先锋头雁、先锋细胞、先锋示范5大工程,每年共划拨为民服务专项资金4440万元,有序推进全区党建示范阵地建设,不断做强“美溧先锋”党群服务阵地群,全面实行“小办公、大服务”;二是加大后备队伍培养。建立了村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管理的工作机制,实施优秀后备人才能力提升,建立多种形式的培养路径,用三年时间,从村专职工作者、村民小组长、村“两委”委员中,择优选择100人提升培养成为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的重要来源;实施年轻干部驻村墩苗,树立一线成长发展导向,用五年时间,从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区镇两级机关和国有企业年轻干部中,择优选拔100人左右进行驻村培养,对全区软弱涣散村、经济薄弱村等全覆盖。三是提升干部带头致富本领。组织村书记、会计等重点岗位人员,组织开展集体经济发展专题培训,根据各村发展现状、发展需求和目标定位,围绕建强基层组织、壮大集体经济、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丽乡村等不同主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教什么”的要求,因岗施教,有针对性地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召开全区村书记座谈会,区委书记与村书记面对面交流,帮助“领头雁”登高望远,找准发展定位、捋清发展思路、明确努力方向,提升当好“领头雁”“带头人”本领。同时施行城乡一体化村社干部“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每年投入8300万元落实村干部待遇,建立完善与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相挂钩,逐年增长、动态调整的在职城乡村社干部薪酬制度。2、强化政策扶持力度,营造村级经济发展氛围根据溧水村级经济发展状况和资源禀赋等因素,因地制宜,创新性地制定了《南京市溧水区大力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系列文件,鼓励村干部积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将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对镇街千分制考核和村干部考核,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报酬挂钩机制,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作为村集体年度实绩考核加分项。鼓励村(社)自主领办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明确了“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不需要专业施工资质、不需要专业施工队伍、不需要公开招投标的小型项目可以直接发包或委托村集体(村集体领办的经营主体)实施”,为鼓励各村(社)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开展自主经营,侧重从村级领办经营主体创收、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争先进位三个方面进行奖励,奖励对象为全区所有涉农集体经济达到标准的村(社区)干部,同时破除在发展村级经济经营活动过程中一些制约因素,对如费用、用工、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打破发展枷锁,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政策支撑保障。2021年初,共对在2020年村级经济发展达标的50个村社发放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奖励124万元。3、创新开拓发展思路,探索村级经济发展新路径溧水区各村社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创新开拓发展思路,除将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发包、标房、门面房固定资产出租等传统经营方式,积极开辟企业股份、三产融合、生产服务、综合社经营等多种发展路径,探索形成了多种颇具“溧水”特色的村级经济发展模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渠道。一是入股企业型。受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管理能力等因素限制,一些靠近城镇,受益于征地拆迁,集体资产总量较高部分村,集体资金长期由镇街村级代管中心代管,变为了闲置资金或者活期存款,没有形成良性的投资收入,通过鼓励和引导各村社入股国资平台,搭建起村集体与国资平台公司深度合作机制,通过委托代持股权投资方式入股国资平台后,村集体可以按照同股、同权、同利原则享受到股东权益,参与公司分红。该模式以永阳街道涉农村社入股街道下属国资平台——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10个涉农村社各村依据不同经济实力,按 100万元/股标准入股公司,2020年分红最高的石巷社区达239万元、最低的高塘村为95.7万元。二是三产融合发展型。村集体依托本村资源优势,选定原有产业基础较好,特色明显的强村富民产业作为主攻方向,逐渐发展形成优势产业或主导产业,成为村级集体经济重要支柱,不断做大做强,后期结合现代产业发展休闲农业,形成特色,通过三产融合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该模式以白马镇石头寨村为代表,石头寨村是溧水蓝莓、黑莓两莓的主要生产基地,以深化蓝莓“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和黑莓“国家地理标志”建设为契机,系统布局、规划两莓产业发展,突出品牌打造。带领农户成立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种植,鼓励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提升规模经营水平,降低小农户生产成本和风险,加强莓果品质管控,不断深化品牌打造。同时深挖红色资源,着力打造“红色李巷”项目,同步打响以弘扬革命精神为内涵的“红色旅游”和以蓝莓休闲观光为特色的“蓝色旅游”,推动农业旅游与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引导和扶持村民在餐饮、住宿、文化、商贸等业态上创业发展,直接带动就业岗位近百人。2020年接待游客超过30万人次,实现旅游产值1650万元。三是生产服务型。村集体利用靠近开发区、农业园区、大型居住小区的优势,成立服务团队或公司,为企业、园区、居民小区提供各种生产性、生活性有偿服务,承接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小型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如晶桥镇新桥村以观山智慧产业园区和晶桥康养核心区为发展着力点,成立溧水区观峰农业合作社建立成立专业的管理维护队伍,对观山工业园区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园区内收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园区绿化和景观维护,以及园区内保洁、降尘并承接整个246省道和341省道的洒水降尘业务,以及全镇餐厨垃圾清运工作,不仅解决附近村民30人就业,还新增村集体收入221.6万元。四是综合社经营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通过吸纳集体股份、合作社股份、募资股份等形式,出资主体主要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田综合整治后的土地作为农户出资额,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社,发展混合型经济,带动做强村级集体经济。该模式以东屏街道和平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社为代表,按照“村民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整治,将村民田地流转到合作社统一种植,采取“分块包干、责任到人、利益联结”的生产管理模式,明确产量标准,强化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2020年,合作社吸纳680户进行粮油种植,入股土地达到5000余亩,农产品销售总收入达350万元,实现净收入200万元。目前全区已创建混改综合社10多家。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升股份证书“含金量”。先后出台了《南京市溧水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功能分离及分账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在积极稳妥有序完成全区94个村和2051个组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家底,推进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折股量化,对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界定成员身份过程中探索出的“五核对、三公示、一签字”的“531”工作法入选国家级农村改革实践案例,合理设置股权和确定折股量化的范围。2018年底我区94个村居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实施了股权固化,实现量化到人、固化到户、户内继承,共量化经营性资产88287.01万元,集体成员数355546人。2020年率先在全市完成村社分账全域试点管理改革工作,实行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独立核算、轻装上阵,有效发挥出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产等方面的功能作用,2019年全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开展现金分红2917.2万元,2020年开展现金分红2931.9万元,2021年实现现金分红3355.9万元,分别较前两年增长15%和14.5%。三、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问题和制约因素一是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村级集体资产规模偏小,2020年,全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33215.17万元,村均353.35万元,纯经营性收入(不含其他收入)达15501.65万元,村均164.91万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千万元以上收入一家没有,只有4个超过300万元,其中最高的也只有399.9万元,与周边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内部发展不平衡,各镇街各村社之间的差距也较大。最高的永阳街道10个村社集体经营性收入共计2452万元,村均245.2万元;而最差的镇9个村社集体经营性收入共计678万元,村均75.3万元,差距达3倍以上。二是内生发展动力不足。不少村社严重依赖各级财政补助或拆迁补偿维持运转,缺乏增收创收途径。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发展村集体经济放到应有的位置,还存在着“重服务、轻发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发展、不敢发展、不会发展”等想法和现状。由于近年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乡村的投入越来越多,村干部工资待遇有了制度保障,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为民服务项目也越来越多,虽确实大大改善了农村风貌,但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村社严重依赖各级财政补助,滋生了“等靠要”的心态。同时“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社事务性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更加缺乏有效开展生产经营的精力。三是发展制约因素较多。虽然我区出台发展村集体经济激励政策,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基层干部收入、考核、提拔等机制挂钩不明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他们切身利益关联度不高,同时在经营过程中,村办经营主体财务按照村级财务制度管理,也制约了很多的商业活动,造成基层干部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经营管理人才缺乏,村集体经济“行政化”管理严重,缺乏适应市场经济的专业化经营管理队伍。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下一步思考和对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方位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一个重要方面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形势,赋予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新的任务和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不断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任渠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培养选拔村书记,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继续通过“统招统训”的方式,储备村社后备干部,继续从区级机关选派有能力的年轻干部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高、专业水平强、发展点子多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两委”干部中;系统开展“千培百训”工程、“三谈会”等活动,切实纠正目前镇村干部中“村集体经济发展可有可无”“镇街对村社可以予取予求”等错误思想,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发展村集体经济对于促进地方发展、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重要性,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等措施,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农村干部对于发展村集体经济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提升村干部的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二)加强政策支持,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强化政策供给,创新土地支持政策,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落实留用地政策,完善建立村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相关审批费用按政策给予减免。逐步增加各级政府财政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应负担,把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更多地转移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服务和增收上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完善《南京市溧水区大力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奖励激励机制,在村千分制考核,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比重,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基层干部收入、考核、提拔等机制挂钩,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村干部切身利益高度关联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村级经济氛围。(三)推动制度创新,畅通要素流动要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在全面完成村社分账的基础上,推动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事务分离,赋予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权利,更好地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有条件的村社探索聘请职业经理人方式开展经营;要着力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不断扩宽交易品种,积极打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市场化配置通道;不断加强农村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大力引进工商资本、国有资本,盘活用好各类集体资源和闲置建设用地、闲置房产,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2018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把振兴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路径之一。只有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让农村集体所有制发挥其关键作用,发展好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才能实现。
一、溧水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溧水区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强化政策扶持,围绕强村富民促发展的目标,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主导,促进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基层干部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一方面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集体经营新模式,另一方面,强化党建引领,指导村级党组织挖掘自身潜力,因村施策,多元化、特色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21年全区88个涉农村(社)集体经济总收入40735.79万元,经营性收入(含其他收入)达24630.15万元,村均279.89万元,较上年增长12.82%,收入形式主要有入股企业型收入、三产融合发展型收入、生产服务型收入、创新服务型收入、综合社经营型收入等五类。纯经营性收入(不含其他收入)11873.55万元,村均134.93万元,增长14.32%。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32.3元,同比增长10.2%,增量2954.3元。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的健康加快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按下了快捷键,溧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第一等次,并成为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晶桥镇芝山村,通过成立综合社,发展特色农产品、农旅融合等产业,去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046万元,全村人均3.2万元,以前的偏远落后村,摇身一变,成为江苏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领共同富裕示范村十佳案例。芝山村是溧水城乡融合发展、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活力的一个缩影。
二、溧水区发展村集体经济主要措施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造村级经济发展“引擎”
俗话说的好,火车跑的快,全靠火车头带,一个村工作开展的好坏、关键在班子的好坏,而村班子的好坏关键在村党总支书记这个“一把手”,溧水区始终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及其带头人建设,不断加大基层党组织年轻干部、专业干部的选配力度,创新和丰富“三农”干部培训教育的载体和路径,着力打造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一是打造基层党组织阵地。紧扣“五聚焦五落实”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先锋组织、先锋阵地、先锋头雁、先锋细胞、先锋示范5大工程,每年共划拨为民服务专项资金4440万元,有序推进全区党建示范阵地建设,不断做强“美溧先锋”党群服务阵地群,全面实行“小办公、大服务”;二是加大后备队伍培养。建立了村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管理的工作机制,实施优秀后备人才能力提升,建立多种形式的培养路径,用三年时间,从村专职工作者、村民小组长、村“两委”委员中,择优选择100人提升培养成为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的重要来源;实施年轻干部驻村墩苗,树立一线成长发展导向,用五年时间,从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区镇两级机关和国有企业年轻干部中,择优选拔100人左右进行驻村培养,对全区软弱涣散村、经济薄弱村等全覆盖。三是提升干部带头致富本领。组织村书记、会计等重点岗位人员,组织开展集体经济发展专题培训,根据各村发展现状、发展需求和目标定位,围绕建强基层组织、壮大集体经济、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丽乡村等不同主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教什么”的要求,因岗施教,有针对性地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召开全区村书记座谈会,区委书记与村书记面对面交流,帮助“领头雁”登高望远,找准发展定位、捋清发展思路、明确努力方向,提升当好“领头雁”“带头人”本领。同时施行城乡一体化村社干部“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每年投入8300万元落实村干部待遇,建立完善与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相挂钩,逐年增长、动态调整的在职城乡村社干部薪酬制度。
2、强化政策扶持力度,营造村级经济发展氛围
根据溧水村级经济发展状况和资源禀赋等因素,因地制宜,创新性地制定了《南京市溧水区大力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系列文件,鼓励村干部积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将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对镇街千分制考核和村干部考核,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报酬挂钩机制,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作为村集体年度实绩考核加分项。鼓励村(社)自主领办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明确了“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不需要专业施工资质、不需要专业施工队伍、不需要公开招投标的小型项目可以直接发包或委托村集体(村集体领办的经营主体)实施”,为鼓励各村(社)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开展自主经营,侧重从村级领办经营主体创收、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争先进位三个方面进行奖励,奖励对象为全区所有涉农集体经济达到标准的村(社区)干部,同时破除在发展村级经济经营活动过程中一些制约因素,对如费用、用工、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打破发展枷锁,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政策支撑保障。2021年初,共对在2020年村级经济发展达标的50个村社发放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奖励124万元。
3、创新开拓发展思路,探索村级经济发展新路径
溧水区各村社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创新开拓发展思路,除将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发包、标房、门面房固定资产出租等传统经营方式,积极开辟企业股份、三产融合、生产服务、综合社经营等多种发展路径,探索形成了多种颇具“溧水”特色的村级经济发展模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渠道。一是入股企业型。受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管理能力等因素限制,一些靠近城镇,受益于征地拆迁,集体资产总量较高部分村,集体资金长期由镇街村级代管中心代管,变为了闲置资金或者活期存款,没有形成良性的投资收入,通过鼓励和引导各村社入股国资平台,搭建起村集体与国资平台公司深度合作机制,通过委托代持股权投资方式入股国资平台后,村集体可以按照同股、同权、同利原则享受到股东权益,参与公司分红。该模式以永阳街道涉农村社入股街道下属国资平台——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10个涉农村社各村依据不同经济实力,按 100万元/股标准入股公司,2020年分红最高的石巷社区达239万元、最低的高塘村为95.7万元。二是三产融合发展型。村集体依托本村资源优势,选定原有产业基础较好,特色明显的强村富民产业作为主攻方向,逐渐发展形成优势产业或主导产业,成为村级集体经济重要支柱,不断做大做强,后期结合现代产业发展休闲农业,形成特色,通过三产融合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该模式以白马镇石头寨村为代表,石头寨村是溧水蓝莓、黑莓两莓的主要生产基地,以深化蓝莓“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和黑莓“国家地理标志”建设为契机,系统布局、规划两莓产业发展,突出品牌打造。带领农户成立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种植,鼓励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提升规模经营水平,降低小农户生产成本和风险,加强莓果品质管控,不断深化品牌打造。同时深挖红色资源,着力打造“红色李巷”项目,同步打响以弘扬革命精神为内涵的“红色旅游”和以蓝莓休闲观光为特色的“蓝色旅游”,推动农业旅游与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引导和扶持村民在餐饮、住宿、文化、商贸等业态上创业发展,直接带动就业岗位近百人。2020年接待游客超过30万人次,实现旅游产值1650万元。三是生产服务型。村集体利用靠近开发区、农业园区、大型居住小区的优势,成立服务团队或公司,为企业、园区、居民小区提供各种生产性、生活性有偿服务,承接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小型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如晶桥镇新桥村以观山智慧产业园区和晶桥康养核心区为发展着力点,成立溧水区观峰农业合作社建立成立专业的管理维护队伍,对观山工业园区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园区内收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园区绿化和景观维护,以及园区内保洁、降尘并承接整个246省道和341省道的洒水降尘业务,以及全镇餐厨垃圾清运工作,不仅解决附近村民30人就业,还新增村集体收入221.6万元。四是综合社经营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通过吸纳集体股份、合作社股份、募资股份等形式,出资主体主要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田综合整治后的土地作为农户出资额,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社,发展混合型经济,带动做强村级集体经济。该模式以东屏街道和平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社为代表,按照“村民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整治,将村民田地流转到合作社统一种植,采取“分块包干、责任到人、利益联结”的生产管理模式,明确产量标准,强化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2020年,合作社吸纳680户进行粮油种植,入股土地达到5000余亩,农产品销售总收入达350万元,实现净收入200万元。目前全区已创建混改综合社10多家。
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升股份证书“含金量”。
先后出台了《南京市溧水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功能分离及分账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在积极稳妥有序完成全区94个村和2051个组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家底,推进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折股量化,对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界定成员身份过程中探索出的“五核对、三公示、一签字”的“531”工作法入选国家级农村改革实践案例,合理设置股权和确定折股量化的范围。2018年底我区94个村居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实施了股权固化,实现量化到人、固化到户、户内继承,共量化经营性资产88287.01万元,集体成员数355546人。2020年率先在全市完成村社分账全域试点管理改革工作,实行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独立核算、轻装上阵,有效发挥出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产等方面的功能作用,2019年全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开展现金分红2917.2万元,2020年开展现金分红2931.9万元,2021年实现现金分红3355.9万元,分别较前两年增长15%和14.5%。
三、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是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村级集体资产规模偏小,2020年,全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33215.17万元,村均353.35万元,纯经营性收入(不含其他收入)达15501.65万元,村均164.91万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千万元以上收入一家没有,只有4个超过300万元,其中最高的也只有399.9万元,与周边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内部发展不平衡,各镇街各村社之间的差距也较大。最高的永阳街道10个村社集体经营性收入共计2452万元,村均245.2万元;而最差的镇9个村社集体经营性收入共计678万元,村均75.3万元,差距达3倍以上。二是内生发展动力不足。不少村社严重依赖各级财政补助或拆迁补偿维持运转,缺乏增收创收途径。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发展村集体经济放到应有的位置,还存在着“重服务、轻发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发展、不敢发展、不会发展”等想法和现状。由于近年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乡村的投入越来越多,村干部工资待遇有了制度保障,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为民服务项目也越来越多,虽确实大大改善了农村风貌,但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村社严重依赖各级财政补助,滋生了“等靠要”的心态。同时“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社事务性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更加缺乏有效开展生产经营的精力。三是发展制约因素较多。虽然我区出台发展村集体经济激励政策,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基层干部收入、考核、提拔等机制挂钩不明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他们切身利益关联度不高,同时在经营过程中,村办经营主体财务按照村级财务制度管理,也制约了很多的商业活动,造成基层干部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经营管理人才缺乏,村集体经济“行政化”管理严重,缺乏适应市场经济的专业化经营管理队伍。
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下一步思考和对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方位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一个重要方面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形势,赋予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新的任务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
不断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任渠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培养选拔村书记,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继续通过“统招统训”的方式,储备村社后备干部,继续从区级机关选派有能力的年轻干部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高、专业水平强、发展点子多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两委”干部中;系统开展“千培百训”工程、“三谈会”等活动,切实纠正目前镇村干部中“村集体经济发展可有可无”“镇街对村社可以予取予求”等错误思想,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发展村集体经济对于促进地方发展、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重要性,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等措施,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农村干部对于发展村集体经济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提升村干部的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二)加强政策支持,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强化政策供给,创新土地支持政策,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落实留用地政策,完善建立村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相关审批费用按政策给予减免。逐步增加各级政府财政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应负担,把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更多地转移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服务和增收上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完善《南京市溧水区大力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奖励激励机制,在村千分制考核,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比重,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基层干部收入、考核、提拔等机制挂钩,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村干部切身利益高度关联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村级经济氛围。
(三)推动制度创新,畅通要素流动
要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在全面完成村社分账的基础上,推动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事务分离,赋予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权利,更好地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有条件的村社探索聘请职业经理人方式开展经营;要着力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不断扩宽交易品种,积极打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市场化配置通道;不断加强农村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大力引进工商资本、国有资本,盘活用好各类集体资源和闲置建设用地、闲置房产,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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